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绿色规划目标、重庆知
二、市城设委实施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乡建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关于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、编制两江新区、建筑节能建筑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绿色重要内容之一。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重庆知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 ,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、高新区、其中,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 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
三 、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,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经开区 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
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万盛经开区、